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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相衝突的事件是無法同時顯現辦到的,

說衝突或許不太好,幫我想想還有沒有更好的說詞。

就以女婿見丈人來說,

丈人:我女兒就交給你啦,你要賺很多很多的錢來養她喔。

每天都要努力辛苦工作,這樣才夠有錢用呀!

 丈人:也要好好呵護她,不要讓她受苦了。

都要陪在她身邊,這樣才不會讓她感到寂寞呀!

她比較柔弱,所以你要溫柔地對待。

她是我們的掌心肉,以後就交給你了。

恩恩。

現在好啦,如果要賺很多很多的錢就要整天都在工作,

工作之餘還是工作。

如果要一直陪在她身邊照顧她呵護她,

24小時地關愛溫柔對待,

那就不能工作賺錢啦。

所以啦。

工作和陪在身邊是兩件互相占用的事,

全部工作就沒有陪她的時間;

全部陪她就沒有工作的時間。

所以這兩件事無法同時做到最好。

 

這只是打個比方,或許不好,

但你應該懂得我在說什麼,

這個想法就是測不準原理,

同時無法做到兩件衝突的事。

生活上我們當然可以兩件都做到的,

只是需要取得平衡而已,

無法做到極至,

如果要說兩件都做的極至那也是有啦,

那種極至就是兩件事做的洽到好處令人都滿意。

我這裡說的是一件事做到極至另一件事就無的狀態。

 

科學上說的測不準原理是不能同時測準位置和動量,

如果把位置量得很精確就無法量到動量的值,反之亦然。

 

這件事也可以推廣到一個人的堅信,

如果你要成究一件事,

那就是把時間用在成究它的上面,

那你一定可以做到一般人做不到的境界,

可是其它方面就需要犧牲了。

因為時間是有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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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柳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